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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台胖犬 劉仕傑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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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為台美外交帶來的無限想像空間】

川普幾天前簽署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of 2019(簡稱為《台北法》),我在臉書上強調這是「台灣的國際參與及盟邦關係首度被寫進美國國內法」。有人很納悶,質疑「被納進美國國內法」這件事有那麼重要嗎?

其實,正確的理解應該是,《台北法》給了美方行政部門(包括美國國務院,當然也包括美國在台協會AIT)協助或鼓吹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法源及正當性,同時也讓美國政府日後在考量與他國外交互動時,能順理成章地將該國與台灣的互動納入考量因素之一。光是這點,就具有特殊歷史意義。

「納入美國國內法」這件事,意謂著美方行政部門的作為或政策必須對國會部門負責。以《台北法》而論,條文明定美國國務卿必須在《台北法》生效一年內以及日後五年內向國會報告該法執行狀況。美方行政部門如果缺乏具體作為或不夠積極,美國國會可以引用此法據以要求行政部門改善或提出作法。既然這是美國法律,美方行政部門就不能「違法」。

當然,外界可以質疑,《台北法》條文許多用字遣詞都有模糊空間,很難畫出一條清楚界線來說國務院做了哪些事情是合法,又或沒做哪些事情就是有缺失。例如,條文說:「美國政府應該適當地倡議」,究竟怎樣叫「適當地」,何種具體作為可以稱為「倡議」(書面的還是口頭?在何種場合使用?用字遣詞到何種程度才算?頻率或次數呢?)

但無論如何,這就是給了美方行政部門一劑強心針。舉例來說,今年五月份日內瓦的世界衛生大會(WHA)倘如期召開,美國衛生部長Alex Azar在會中以及周邊會議( sideline meetings)上(包括美國與他國與會代表的雙邊會議以及美國代表召集的多邊會議),就能名正言順地鼓吹或邀請讓台灣參與。如果中共抗議,美方可以理直氣壯地回覆此乃應美國國內法所要求。

有批評者論之,條文中明定美國支持台灣在非以國格(statehood)為前提的國際組織中成為會員,而在其他國際組織中支持台灣成為觀察員,這是否意謂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我認為此言差矣,我認為這條文事實上極為務實。

以台灣近年來爭取參加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為例,這兩個國際組織基本上都以聯合國會員國身份為前提,也就是說需要有明確的國格。在《台北法》之下,美國將支持台灣成為觀察員,這是符合目前國際現實的作法,例如世界衛生組織除了會員國(Member)及準會員國(Associate Member)之外,還有觀察員(Observer),巴勒斯坦、教廷及馬爾他騎士團都屬於觀察員身份。可以這麼說,《台北法》這項條文,某程度上是為了台灣爭取參與國際民航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而客製化量身打造。

除了台灣的國際參與,另一個亮點是台灣的盟邦關係。根據《台北法》的條文內容,美國政府須支持台灣強化(strengthen)外交關係。請注意,條文在此用了diplomatic一詞,亦即承認台灣有權行使身為一個國家的正式外交關係。因為《台北法》,從此之後中共每搶一個台灣邦交國,就可能違反美國國內法,美方行政部門也必須跟國會部門報告,美方做了什麼以及需要做什麼來預防台灣再度斷交。

換句話說,日後中共要搶台灣邦交國,必須更加謹慎。不是說不會發生,而是美國已經正式將台灣的邦交國狀態納入美國國內法,而這代表著極高法律拘束力。

我並不是說美國政府因為《台北法》而對台灣的邦交國數目從此背負道德壓力,也不是說台灣就此能安穩地不再需要擔心斷交。準確而務實地理解應該是,從此台美雙方外交部門在《台北法》這個大傘之下,能有更多空間進行雙邊合作及官方的協調聯繫,無論是合作的深度及廣度,都因此而有了無盡的想像。甚至可以這樣解讀,如果《台北法》支持台灣「強化」外交關係,那我們就不能老是以「避免斷交」消極思考,而是積極想方設法增加台灣的邦交國數目。

這並非一廂情願地想像或推論,但如果認為因爲《台北法》的通過,台美關係開始順風順水,台灣外交大步向前,那也太過天真。《台北法》的生效,對台灣的外交部門而言反而將帶來更多挑戰。長期吃悶虧的台灣外交部門,在國際場域總是受到中共打壓,多年下來總難免少了一些雄心壯志。《台北法》幫台灣的外交人員開了一扇窗,接下來就看我們能否發揮創意及膽識,在外交戰場上進行突圍,甚至轉守為攻,其實是更嚴肅的議題。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多年來美國的「一中政策」來指的是三個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817公報)以及1979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後來又加上1982年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三個公報(Communique)屬於美國與中國所簽的國際條約,而台灣關係法則是美國國內法,至於「六項保證」坦白說,效力及重要性較不明顯。台灣過去動輒提及台灣關係法,其實正是因台灣關係法因為位於美國國內法的位階,無論歷任美國總統如何改朝換代,都不能違反此國內法,TRA可說是台灣外交的保命符。

有趣的是,川普上任後曾在2018年簽署《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但眾所矚目的台旅法簽署迄今,台美雙邊的高層訪問或過境,尚未有突破過往的做法或規格。台旅法只是給了小英總統訪美及川普總統訪台的正當性及便利性,但用的是「鼓勵」(encourage)一詞,尚不到「呼籲」(urge)甚至「應該」(should),加上雙方的政治考量及選舉週期,台美對於搬出台旅法來製造台美外交的華麗場面並不急於一時。可以預期的是,如果川普今年順利連任,在小英第二任任期結束之前,台旅法應該有一展身手的機會。

但台旅法嚴格來說並未改變美國的一中政策,它充其量只是為台灣總統未來能不再「過境」美國而改成「訪問」美國預作準備,並未改變美國官方一中政策的基調。至於《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Asia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 of 2018, ARIA)旨在制定美國的印太地區戰略,雖然有提到台灣,但比較像是將美國原本的一中政策進行重申或強調,它將台灣納入美國的印太戰略,但並未改變一中政策的實質內涵。

相較之下,《台北法》作為川普上任以來所簽署的第二個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內法,讓美國的一中政策實質內容有了顯著的改變。一個值得觀察的指標是,美方往後談到一中政策時,會不會開始變成「三個公報 + 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台旅法+台北法」?而無論美方有無改變對一中政策的官方說法,但美國的一中政策已經非常明顯地越來越向台灣傾斜。

備註:本文為我於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最新專欄文章,根據我前幾天於臉書上貼文擴充而成,文長近3000字,請小心服用。

專欄連結: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3102

#台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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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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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者研究中國官方史料指稱“西藏自古不屬中國”

現居美國的前香港城市大學講座教授劉漢城,退休後花了將近十年時間,鉆研中國官方權威史料,印證“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劉漢城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專訪說,他覺得中國共產黨稱“西藏自古是中國”的這種講法,很離譜、很丟中國人的臉,一般是沒有膽量可以撒謊到這樣,他認為,中共對西藏的侵略比日本對華侵略有過之而無不及。

香港城市大學管理科學講座退休教授劉漢城,日前在台北一場西藏研討會發表、雪域出版社出版的新書《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本書厚達八百多頁,劉漢城接受自由亞洲電台專訪表示,他給這本書的定位是:“用中共自己承認的中國古典典籍證實,西藏1950年以前從來不是中國領土,是1950年中共用武力得到的領土。”

劉漢城:西藏元、清時期都不屬中國 是1950年以武力取得的領土

這本書聚焦明朝和清朝的官方典籍,如何描述西藏,他手邊還有元朝及中華民國時期史料待續。

劉漢城說,明朝時期,從政府、公文,學者或民間出版的書籍,都沒有說西藏是中國的。從朝貢和冊封官銜,也證明西藏當時不屬中國。

劉漢城說:“明朝固然有封西藏的人當官,可是事實上明朝也有封日本、也有封緬甸、也有封越南,甚至有記載明朝還有封法國的國王做國王,這當然可笑。這些紀錄只能反映那個時候中國的皇帝很喜歡到處送人家官銜,可是這完全不代表主權。至於朝貢更可笑,事實上那個時候,明朝是要送錢給這些西藏的喇嘛,讓他們不要再來騷擾中國的西方,這都是用明朝地位最高的政府那些文件來證明這點。”

至於清朝,他說,清朝初期很多史料沒有記載西藏屬於中國,後來有些文件明確載明西藏屬於中國,但清政府所言是否正確?值得商榷,就像日本政府宣稱釣魚台是日本的,中國並不承認。

劉漢城比對以下準則,包括清政府有沒有西藏人口紀錄、戶口紀錄?征稅證明?科舉制度?有沒有派遣官員?有沒有幫助西藏抵抗外敵?

劉漢城說:“結論就是清朝帝國在西藏沒有能力進行人口調查,沒有西藏戶口紀錄,在西藏沒有能力征稅,沒有幫助西藏抵抗外敵等等,所以證明很清楚,那個時候的西藏也不是清朝的一部分。”

清駐藏大臣公文:“籌收回西藏政權”、“將來必為我絕好殖民地”

《西藏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一書440頁引述清朝派駐西藏的駐藏大臣張蔭棠奏牘,記錄張蔭堂在光緒33年間(西元1907年)〈致外部電陳治藏芻議〉寫下:“……應亟籌收回西藏政權,練兵興學……。欲收政權,必趁達賴未回,得陸軍畢業百十人,密為布置,事半功倍……。芻議如下:一、擬達賴、班禪優加封號,厚給歲俸,如印度各藩王之制。一、如印(度總)督用王禮,則主國名義自定。……藏屬縱橫七千裏,礦產甲五洲,將來必為我絕好殖民地。經理得人,十年收效必倍,每歲商務所入,何啻千萬!”

劉漢城因此表示,從清朝駐藏大臣張蔭棠公文“亟籌收回西藏政權”、“將來必為我絕好殖民地”就可知西藏在清朝並非中國一部份。

劉漢城另提到,英國曾兩度派兵侵略西藏,清朝官方公文紀錄,清朝當時全力支持英國進兵西藏,而西藏堅持抵抗英國侵略。英國人寫的報告承認進軍西藏時,對西藏人進行大屠殺。大屠殺後,才通知清帝國駐藏大臣,當時清朝沒有出一分錢,也沒有派一兵一卒協助西藏抵抗英國,可是清朝駐藏大臣收到英國軍方報告,卻感謝英軍教訓這些“藏蕃”,並用了“造福西藏,有涯量哉”8字稱許英軍功德無量。

劉漢城說,“你聽了會不相信,清朝駐藏大臣,在英國人大屠殺西藏人之後,他會去感謝英國人,而且說他們造福西藏,有涯量哉。這不只是清朝自己的公文,而且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新印刷出來的古典版本,顯然清帝國沒有將西藏當自己的子民、領土,否則怎麽會那麽稱讚英國軍隊進入西藏?”

劉漢城稱研究只采用中國官方權威史料 不考慮藏人和西方史料

劉漢城堅持用中國人自己的權威史料查核西藏是否以前屬於中國,並強調他采用的史料,完全不考慮西藏人和西方人的說法,只采用中國人撰寫的史料,包括1949年之前,由元朝、明朝、清朝、中華民國的作者或官方撰寫。再者,這些書必須後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之後重新出版印行。第三,必須可公開在圖書館查閱。他還參照元、明、清朝政府地理文件,看有無將西藏納入版圖,並驗證有無征稅,人口調查、戶口紀錄、調派軍隊、征兵,科舉等資料。

對於中共多年來強調,如果西藏流亡政府想和中共商談,藏方代表必須先承認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劉漢城:中國宣稱西藏自古屬中國 為掩蓋軍事侵占滅國

劉漢城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來宣稱西藏自古是中國的一部分,因為1945年聯合國憲章清楚規範,會員國必須承諾不用武力侵略別人的領土,中國是聯合國會員國,必須遵守。所以中共在1950年所謂用軍隊“和平解放”西藏,實際是侵占,但他不能承認自己派兵把西藏滅國,所以必須假造西藏自古是它的,而它只是承繼祖先“重新統一領土”。

劉漢城祖籍廣東花縣,從小喜歡中國歷史文學,當時因考慮出路而念理工。他說,退休後之所以花費近10年鉆研西藏歷史,是因為曾經跟英國人辯論“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份”,他以從小被灌輸、深信不疑的所謂史學說法,卻沒辦法說服英國人,才驚覺自己從小受騙。

劉漢城說,1980年代他曾返回祖國定居免費講學,當時剛開放,需要很多外國人才,回國後,才發現外界都說中共建設多好,完全不是這麽回事,在中共的教育裏,撒謊不是壞事,尤其如果為黨、為國撒謊,反而是好事。

劉漢城認為,中國稱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這種講法很離譜、很丟中國人的臉,一般人是沒有膽量可以撒謊撒到這個樣子。”

劉漢城還提到,光是“聖武記”,清朝版本講西藏有多少“老百姓”,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印版本,直接把“老百姓”,竄改為“農奴”。

“哎!真是所謂嘆為觀止,就是說怎會有這樣大的不同呢?是誰在竄改、騙人呢?我都覺得不可思議,書上這類的舉例很多很多。”

劉漢城:出書為揭露真相 版稅收入捐給西藏流亡教育

劉漢城說,他出版這本書只為揭露真相,他不支領稿費,雪域出版社無償勞力編印,扣掉印刷工本費,收入捐給印度達蘭薩拉西藏流亡教育。

劉漢城提到,祖父曾是木匠,建了幾棟房子收租,抗戰時,房子全被日本人毀掉,之後在中共領導下,成了“工人無產階級”,可說沒吃過中共什麽虧。他的媽媽當年到南洋、新加坡做女工,媽媽對民族主義信奉比較深,對日本侵略中國、八年抗戰的記憶很差。

劉漢城透露,出版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我希望用這本書跟中國人說,我們覺得日本人對中國人這樣做是不對的,可是中國人對西藏人之不合理跟之殘忍,比起日本人對中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劉漢城說,日本跟中國還算同文同種,稱大東亞共榮圈還說得通,但是中國對西藏完全沒有共同點。他呼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日本做不對的事,中國不要學他。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 夏小華 台北報導 責編: 陳美華、安克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台視新聞台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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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V健康資訊】配額130萬劑AZ疫苗 CDC :台灣列COVAX首波配發
#熊貝兒編: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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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COVAX全球取得機制,最新公布,2月底將進行首波全球疫苗配送,依照人口比例分配,能取得最多疫苗的亞洲國家為印度,有9720萬劑,另外巴基斯坦、印尼、孟加拉,也都能拿到破千萬劑,至於東南亞像是菲律賓、越南和緬甸,則分別有四到五百萬劑不等的疫苗,COVAX平台預估,全球首波將分發超過3.3億劑疫苗,指揮中心也證實,世衛組織將配發130萬劑AZ疫苗,給包括我國在內的非聯合國會員國家和地區,WHO在核准AZ疫苗緊急授權後,將會通知各非會員國和地區,實際獲配數量和配送時程。

#AZ疫苗 #新冠疫苗 #COV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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